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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44     * 贴子主题: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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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24/10/18 8:36:34
据青金罚决字〔2024〕25号: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业务资料套取费用;销售误导;个人保险代理人执业登记管理不规范;个人保险代理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第七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九十四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四十九万元。
张国荣(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银行保险销售支援部经理、银行保险业务发展部经理)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编制虚假业务资料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六万元。
潘胜军(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银行保险业务发展部副经理主持工作、银行保险销售支援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编制虚假业务资料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姚雨龙(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即墨支公司同城管理部经理)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销售误导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四万元。
鲁鹏飞(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第一支公司同城管理部经理)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销售误导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四万元。
[color=var]张国灿[/color](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服务拓展部教育培训室主任兼人员管理室主任)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执业登记管理不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五千元。
徐峰(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银行保险业务发展部经理)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编制虚假业务资料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四万元。
王皓(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个人业务部人员管理室主任)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执业登记管理不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周源(时任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团险业务客户部团险人员管理岗主办)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执业登记管理不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来源 | 青岛查查 ,转载摘编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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